农业农村工作,说一千、道一万,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。新中国成立75年来,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,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跨越性增长,亿万农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。
进入“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支持乡村”的发展期,我国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,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,连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,努力让农民种粮也能致富。不断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、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、盘活乡村闲置资产等,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,全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。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91元,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3年的2.81缩小到2.39,城乡发展均衡程度进一步提升,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降到了32.4%,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界定,农村居民生活达到“相对富裕”一档,接近30%以内的“富足”生活。而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,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67.7%,处于“贫困”档,尚未实现50%~59%区间的“温饱”。
近年来,各地着力做好农村“土特产”文章,加快推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不断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,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,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拓展。2024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72元,实际增长6.6%,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.1个百分点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稳步向前,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%左右,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都通了硬化路,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%,通5G的行政村占比超过90%,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。
脱贫地区在摆脱贫困后,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不仅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,而且实现了地区经济和脱贫人口收入的快速增长。2023年,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39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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